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抓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在毕业季来临之际,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将陆续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知道(二)
1 安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就业创业服务? 安康市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开发、培训、创业孵化等创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等。 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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